根據《中共六安市委辦公室、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<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>的通知》(六辦發〔2017〕40號)的相關規定,受六安城投集團委托,我公司組織審核小組于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7日,對解放南路(大別山路-佛子嶺路)改造工程-大別山路與解放南路交口處聯通光交箱遷改工程進行了預算審核,審核結果如下:
一、基本情況及說明
本工程為解放南路(大別山路-佛子嶺路)改造工程-大別山路與解放南路交口處聯通光交箱遷改工程。因改造工程需要,新建室外光纜、光纜接頭盒、光交箱、管道鋪設、標志牌及檢查井等,主材由甲方提供,詳見工程量清單。
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,編制單位為中企華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,設計單位為中國聯通六安分公司,預算送審價為152269.97元。
二、審核依據及說明
1、2018版《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》及其配套的文件等。
2、中國聯通六安分公司設計的施工圖紙及方案(2021.7)。
3、人工費執行標準:工日單價按156.52元/工日,其中140元按規定取費,16.52元僅計取稅金。
4、稅金執行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“造價【2019】7號”文件規定費率為9%。
5、不可競爭費執行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件建標[2021]42號文執行。
6、材料價格:參照2021年第8期《六安建設工程造價》六安市城區(不含稅)價格計算,信息價沒有的按市場詢價計算。
7、中企華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編制的預算編制報告。
三、審核增減說明、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
(一)審增部分合計9171.73元。
1、人工費單價編制錯誤,審核調增:8874.24元。
2、稅金核增:297.49元。
(二)審減部分合計5568.81元。
1、光纜成端接頭工程量編制錯誤;審減:2905.44元。
2、塑料管道現場未施工核減158米,審減:930.62元(主材甲供)。
3、人(手)孔井現場未施工核減2座,審減:1172.4元。
4、措施費、不可競爭費審減:560.35元。
四、審核結果
解放南路(大別山路-佛子嶺路)改造工程-大別山路與解放南路交口處聯通光交箱遷改工程預算送審價152269.97元,審定價155872.89元(審增9171.73元,審減5568.81元)。